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洪香

    在2001年1月,由于自己被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得神志不清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。我心里深感惭愧。现在我决心重新回到正法的洪流中,为一切正的因素负责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7/1978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