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晓冬 我是97年得法的。99年邪恶恶毒诬陷大法,派出所所长和上级领导来到我所在的单位,要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我被迫写了“今后不练其它功”几个字,它们一看说:“不行,要写今后不炼法轮功。”我没有按照它们的要求写。现在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