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海明
99年7.20邪恶迫害时,我配合邪恶写下了“保证不炼气功”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言行作废。从今以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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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