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兰
《九评》传出初期,我在怕心的作用下将其毁掉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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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