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洪德
我在妻子的“洗脑班释放通知书”上的担保栏目上签了名。现在声明:我向邪恶的签名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