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志贞 我在受邪恶迫害期间,由于学法不深,没有真正站在大法的立场上,所做的、所写的一切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7/1978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