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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光

    九八年我有幸得法修炼,受益非浅,很多慢性病都好了,于是就出去教功洪法。7.20以后,当地公安局来人找我,不让我再教功洪法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这以后,地方政府又让我写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找别人代我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。派出所又让我交大法资料,我交了两本大法书和一套讲法带。当时我自己的怕心很严重,有人问起我炼不炼了我都说“不炼了”,还把师父的法像烧了。至今追悔莫及,这是对师父的大不敬,是对大法的不忠。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反思以及同修的鼓励,我悟到慈悲伟大的师尊依然没有放弃我,呵护着我,等待着我的回归。如今,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不辜负师父的期盼,精進学法,坚定实修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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