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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淑英 在7.20期间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不能正确对待大法,当派出所来找我时,由于自己没有文化,派出所让家人代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自己并没有反对。现在已认识到以前做错了,也是决对不应该做的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论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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