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胜
在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,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