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佟锦云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随师父,走好今后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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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