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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连成、于丽

    7.20邪恶迫害的时候,乡派出所到我家让我签字,由于当时学法少,有怕心,我签了“不炼”的字,而且我把我爱人的名字也写上了。通过这些年学法,我明白当时做的一切是错误的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当时所做的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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