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宪
追思过失,万分痛悔。现在我要严正声明:以前违背师父、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发愿回归到大法修炼行列中来,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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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