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焕龙
别人冒充我的名字,给公安等有关部门写的“检讨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决裂书”等,我一律不承认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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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