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永生
在1999年7.20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签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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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