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锦河、陈志坚、韩重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永远跟师父走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