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文华
99年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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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