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树芬、陈宝分、张春生、张金海、张祥、刘桂兰、陈华中、佟淑珍、陈汉良、陈振民、陈文武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/1198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