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改萍
2006年1月份,在“取保候审”通知单上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/119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