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海宁
99年7.20后,我在单位的压力下曾向邪恶写过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:向邪恶所写的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/119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