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珍
2001年春,我曾经写了两份“悔过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/119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