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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凤兰 有一次单位组织观看诬蔑诽谤大法的图片,我不愿意去,办公室的负责人给我在报到册上签了字,我默认了;另一次,单位组织答诬蔑大法的试卷,也是由单位同事帮我答的。我还把手抄的师父的经文烧毁了。现在我悟到,这是对邪恶的纵容和认同,是对师父和大法的不敬。因此严正声明:我做的、及别人代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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