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荣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3/1200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