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林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特此声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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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3/1200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