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景风 2002年8月23日我去同修家几十分钟后,即被派出所恶警绑架。在县610办公室和恶警的压力下写了“三书”,后被非法判刑2年,在狱中又写了“四书”。2003年11月,回来后在派出所又被强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