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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庆卜 我是1999年4月初得法的。2001年后,邪恶经常不分白天黑夜到我家非法骚扰,有时乱翻东西,有时叫我到派出所问这问那……。直到2004年共干扰18次之多。有一天晚上,派出所要我在一张“传唤证”上签名,我签了名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面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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