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玲
在恶警和街道主任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签的字,以及作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 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4/1200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