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花
在高压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4/1200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