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淑媛、李枫顺、白玉芹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抓紧时间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4/1200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