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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程孝国

    我2000年10月份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,后被送回本单位。按照宪法我没有犯错误,但也受到了拘留。在拘留所里,由于怕被非法劳教,加上放不下人的情,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邪恶之徒怕我后悔,又让我参加“洗脑班”,在“洗脑班”上,由于放不下人的情,继续书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等材料。我这样做是不好的行为,给法轮大法造成了坏的影响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我写的所有的“保证书”、“决心书”、“思想汇报”等不利于大法的材料,全部作废;今后我将坚定地、堂堂正正地修炼法轮大法,宣扬真善忍,证实大法,铲除一切邪恶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5日(2001年11月17日修改)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9/198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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