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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淑梅、王华、姜淑清、刘桂红、何金连 2005年12月份,本镇派出所恶警和治保主任到我们屯逼大法弟子签字,因为有怕心,我们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。对师、对法不敬。在此借明慧网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所写的不敬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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