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英
在邪恶迫害下,丈夫替我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和写的“保证”等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6/1202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