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凤兰、萧淑媛、祁继凤
在邪恶迫害下,警察到我家被迫让我签的“不炼”的字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6/1202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