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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恩德 99年8月份,公安局找各单位修炼大法的人写保证书和交大法书,当时我不在单位,一位同事替我代写了“保证”。我回单位后,代写的同事叫我签名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就签名了,还交了几本大法书。后来学了师父的新经文,认识到这是严重地违背大法,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慈悲苦度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严守心性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9/198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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