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洪小丁、王金莲、刘秀丽、黄金虹、王青勇、王国平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6/1202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