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时春霞、张力明、娄淑清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、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7/1202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