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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菊 2005年5月8日一位同修来我家拿资料,到家时间不长,几个恶警就闯到我家(因同修途中发“九评”被举报跟踪),从我家桌子上拿走了两份明慧周报、一份明慧周刊,把我和老伴还有那位同修都带到了派出所。恶警问我资料哪来的,我说是同修家报箱收到的,拿过来让我看一看,把事情都推到了那位同修身上。现在我认识到这是学法不深、正念不足的表现,完全用人的手段来应付这件事,违背了师尊的教诲,没有按法的标准要求做,给同修增加了魔难。今天我特此声明我做的这件错事作废。以后一定要从一思一念做起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弥补因自己的过错给大法抹的黑、给同修造成的伤害。跟随师父做个堂堂正正、光明磊落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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