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二计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8/120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