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朝阳
7.20之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按的指纹等,统统作废。正念正行,以法为师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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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8/120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