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国庆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8/120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