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爱珍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通通作废。今后我要多学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9/1204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