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致英
我错了,当我儿摘条幅后,拿回家我说用来做裤子布兜,是不对的,我犯了大罪。声明作废。我修炼了,坚信师父和大法,好好学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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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9/1204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