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卓娥、李蕊瑶、李炳龙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9/1204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