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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麻淑芝

    我98年喜得大法,得法前体弱多病,得法后随着心性在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法理中不断的提高,身体也越来越好,走路跟年轻人一样。可是正当我沐浴在幸福中时,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疯狂的迫害法轮功,1999年7月20日,我在村委与公安的高压威逼下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保证”。为此我后悔的不知流了多少眼泪,深深的感到对不起师尊的慈悲救度。在此严正声明:99年7月20日在村委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按照师父说的三件事做好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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