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清
2000年9月,被迫写过的“保证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决心修炼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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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