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辉萱
在邪恶迫害的高压下,被强迫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(此人已被迫害致死,同修代声明)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