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珍、付丽华、王艳波、肖桂珍、高秀珍
在共产邪灵的迫害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