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春娥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