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文华
我98年喜得大法,身心受益。现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