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素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,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。对不起大法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0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