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月芬、田西平
我在99年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现在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